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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●寓圃雜記卷第八

  張汝弼

  湯胤績獻書

  李賢入閣

  邵宏譽失機

  郡學佳氣

  能不稱官

  吴中奇事

  陳祭酒尋母

  楊少卿詩

  捷對

  迎海驛壁詩

  鬼罵人

  黃廷臣

  沈氏犬

  陳家卣

  ○張汝弼

  張中書汝弼與劉閣老結交最厚,張出守南安,甲辰歲,朝覲事畢,往謁劉,刺入,劉久不出迓,張大不堪,因作一詩,投門者徑去。一聯云:「始知東閣先生貴,不放南安太守參。」劉閱之大慚,急令人遍索,張已入潞河之舟矣。

  ○湯胤績獻書

  英宗在南內,音問久不通,指揮湯胤績兩獻書,皆托鄉人許內使以進,不知其所言何事。英宗復辟,問徐有貞曰:「湯胤績乃信國公孫,朕欲用之,何如?」有貞奏曰:「與臣素熟,真一酒風漢耳。」遂止。

  ○李賢入閣

  天順改元之初,徐有貞方得君,上以閣下缺人,因問:「岳正可用否?」有貞曰:「臣性剛褊,正又過臣,恐不能共事。」又問:「李賢何如?」有貞遂贊其賢,因得入閣。蓋不虞上之連問也。後有貞之貶,賢反擠之,以其無誠心薦己耳。

  ○邵宏譽失機

  正統十三年, 【 「正統十三年」,原本脫,據紀錄彙編本、金聲玉振集本補。】 福建鄧茂七反,按察副使邵某,字宏譽, 【 紀錄彙編本作「按察副使邵龐譽」。金聲玉振集本同。】 領兵殺賊失機,監軍金尚書濂為同年,邵私謁求免死。方入,都統太監曹吉祥忽來急索邵斬之,邵竄入後幕。時周先生鼎在幕中,視邵之貌,曰:「公殺氣定矣。」飲之以茶,匿於床下,曹不獲而去。金謂邵曰:「可少避三二日,蓋軍中之令,凡違節制者,遇見即殺,稍緩則不問矣。」後邵見曹,不能避,其頭已斷矣。人之死生亦有數也。周先生為言其詳,記之,以見軍中一時之制。

  ○郡學佳氣

  成化壬辰歲二月初,郡學大成殿之東吻,青氣一道上衝,徐先生有貞偶見之,謂郡守丘霽曰:「此文明之象。」其年,吴元博寬果狀元及第。

  ○能不稱官

  太宗朝,沈度以能書為翰林學士,許鳴鶴以能文為中書舍人。朝中有語曰:「學士不能文,中書不能字。」

  ○吴中奇事

  郡守丘霽雖罷歸,常拳拳於蘇。成化戊申,以書問陸孟昭曰:「吴中近日有何奇事?」孟昭答曰:「葉與中侍郎卒於公座,俞欽玉公子死於梨園。皆奇事也。」

  ○陳祭酒尋母

  陳鑑緝熙,其父為熊大理竄戍遼東以死,其母更嫁一百戶。方竄時,緝熙尚幼,依壇官施道常為徒,讀書刻苦,丙辰進士及第,除翰林編修。欲見其母,求使高麗,使還,果迎其母與父喪同歸,葬於故丘。可謂有志者矣。

  ○楊少卿詩

  大理少卿吴興楊先生復, 【 「吴興楊先生復」,原本脫「吴興」,據紀錄彙編本補。】 在京甚貧,家畜二豕,日命童子於後湖採萍藻為食。 【 「日命童子於後湖採萍藻飼之」,原本脫「於後湖」,據紀錄彙編本、金聲玉振集本補。】 有法司家人偶與童子爭,毆之,童泣訴,先生戲作詩曰:「太平門外後湖邊,不是君家祖上田。一點浮萍容不得,如何肚裏好撐船。」法司聞之往謝。

  ○捷對

  崑山縣一尉體甚肥,一校官年甚少。尉戲校曰:「二三十歲小先生。」校隨口曰:「四五百斤肥典史。」

  ○迎海驛壁詩

  正統十四年,朝廷有北虜之患,東南之郡調發頗多,周文襄為巡撫,奏以缺官序用,凡門下之人皆得薦舉。有越人邵昕者,詭譎多智,先為長洲縣丞,憂制於家,遂起為崑山尹。故縣有雙尹、三丞、四簿之濫。縣民王廷佩候文襄至,大書於迎海驛壁曰:「崑山百姓有何辜,一邑那勝兩大夫,巡撫相公閒暇處,思量心裏忸怩無。」文襄見之,畧無怒色,邵亦不久而罷。

  ○鬼罵人

  表兄滕文用,錫山舊族,家業久墜,為人訓蒙以糊口。每節假歸,有鬼輟罵不已,其聲如婦人。文用入戶聲在外,文用出戶聲在內,夜間尤甚。惟在他家則無聞。自丁未歲至今已三載,罵不絕,不可曉也。豈兄之祖父厭其不振而致是歟?抑別有所祟歟?

  ○黃廷臣

  黃諫,字廷臣,陝西蘭縣人。正統丙辰進士及第,為翰林編修,有應變之才。天順元年,以尚寶少卿使安南,十一月使回,經蘇,刑部主事劉珏廷美為文章友,因假清真觀之孤山亭致酒相邀,並邀廷臣之鄉先生鄒文質及吾鄉沈啟南與錡數人偕會,錡始識廷臣,貌偉氣充,少儒者之風。所談惟使事,以出使錄一帙見示。終席酒不及唇,只飲清茶數甌。視其頸項間繫一黃絨繩,繩如黍管大,莫測其為何。私詢文質,文質曰:「彼有所懲也。」為石亨所擠,出為廣州府通判。廷臣素多內寵,雖謫官,惟以數妾自隨。不久,朝廷復取而用之,廷臣忽自疑,歸至梅嶺,縊於驛舍。羣妾侍左右,皆不知也。繫頸之兆,至是始驗。抑廷臣預知,欲以魘勝,而終不免歟。

  ○沈氏犬

  相城沈恒吉畜一金絲犬,長不過尺,甚馴。恒吉日宴客,犬必臥几下,主客皆以肉啖之,習以為常,凡三載。恒吉病痿,犬即不食。數日,恒吉卒,殮於正寢,犬盤旋而號,竟夕方罷。停柩者期年,犬日夜臥其側。將葬,遂一觸而斃。

  ○陳家卣

  偽主陳友諒之苗裔,散處於黃,皆樸魯之人。有一家藏一卣,其制甚古,吾友吴元璧判府,以彩段一端易之。卣大可容斗粟,內外多黃土色,間有朱翠,錯以金銀銅之質。已化矣,文多丁字,真商物也。